一、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牌?
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2018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公示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目前还没有实施,待新标准实施后,按照新标准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即: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符合这一标准的电动车,从5月1日起在我市停止销售。
二、2018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
对于2018年5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我市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暂不进行登记上牌。待国家新标准、新政策出台后,根据国家精神再决定是否登记,过渡期为一年。
三、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携带那些凭证?
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车辆其它合法来源证明。车主为个人的携带车主身份证,车主为单位的携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相关凭证丢失的如怎么办?
一是与电动自行车协会沟通商定,对遗失车辆出厂合格证的,由品牌经销商来出具车辆型号参数证明。二是对遗失购车发票或只有购车收据的,在登记时须由本人填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承诺”。
五、新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时限?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
六、哪里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七、电动车上牌是否收费?
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首次办理上牌业务免收牌证工本费。
小知识
2017年12月1日,《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太原市将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依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