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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近期公布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第一批典型案例名单,共33家单位上榜。其中,体育中心类型的单位12家、体育场类型的4家、体育馆类型的8家、游泳馆类型的3家,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综合体等其他类型的共6家。
为进一步破解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大型场馆开放使用难题,推动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2021-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在江苏、浙江、湖北、辽宁、广西、宁夏组织开展了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综合试点,带动各地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中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33个典型案例,就是其中的代表。
2022年1月,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体育部门遴选推荐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典型案例。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程序推荐,体育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公示后,确定了33个典型场馆名单。这些场馆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管理机制创新、硬件设施完善、开放服务提升、运营品牌能力塑造四个方面形成了好经验和好做法。
据悉,国家体育总局将适时启动第二批场馆开放使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用典型引路,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进一步提升开放服务水平,助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