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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度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打破办事部门限制和信息孤岛,今年共同印发《关于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办工作的通知》,自3月20日起,嘉兴市本级率先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办改革,为购房者权益提供前置引导,也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联办的城市。
6月19日,嘉兴“智慧房管”系统实现全市贯通运用,意味着各县(市、区)均能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联办。
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仅是一种债务合同,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意味着物权转移,而预告登记可以理解为是购房者对物权效力的一种提前介入,可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立足实际推进业务制度重构和流程再造,优化了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网签流程,在买卖双方网签过程中系统增加了一个问题项,询问购房者是否要进行预告登记。如果询问是否要进行预告登记时,选择了“是”,那么该房屋的信息在提交建设部门审核完网签备案后,将通过后台直接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将通过短信向购房者自动核发预告登记电子证照;如果选择了“否”,没有申请同步办理预告登记,以后需要办理的时候,购房者依然可以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或者“浙里办”线上单独办理该手续。
从市本级试点,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改造和规范部门数据推送标准,强化技术支撑,提升跨部门联办事项网上办理功能,打造高水平“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推行网上一口申报、智能分派、自动流转、一次办结。推广到全市,通过部门协同,购房者能够通过开发企业“一门”全覆盖,实现部门“跑零次”,通过“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模式,实施全程网上流转,节约购房者的时间成本,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走进一家门,办妥两家事”。
对于全市的购房者来说,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也充分保障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坚持自愿申请原则,为有需要申请预告登记的购房人保障将来取得物权提供便利,有效维护购房群众的财产权益。对于主管部门而言,打破了办事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也提高了自身的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